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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4-03-28 来源:本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及海南省相关会议精神,做好我院复试录取组织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我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各项工作,并加强对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复试(面试)小组,根据教育部以及学校复试有关规定,负责确定复试面试内容及形式,拟定本专业复试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研究生考试的,须回避本年度的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

三、复试名单确定及资格审查

    (一)复试比例

    1.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人数大于拟定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50%。

    2.调剂实行差额调剂,差额比例为200%。

    (二)复试资格

    1.我院以教育部划订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B类考生国家分数线为确定复试资格的依据。

    2.对第一志愿考生,将根据考生成绩、教育部划线、本专业招生计划(以差额复试需求量计)来综合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在我院网站进行公告。

    3.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调剂复试的有关规定,申请调剂我院,经审核同意接受调剂申请,且完成调剂系统程序者,获得我院调剂复试资格。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同时满足所调剂专业在二区的“国家线”。

    (2)在申请调剂时,须符合《海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045115小学教育中“各专业报考条件说明”的规定。

    (3)符合拟调剂专业的2024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办法的具体要求。申请非全日制专业的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领域与调入的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优先考虑专业相同045115小学教育,相近专业须为0451教育和0401教育学下设专业,初试科目必须为教育类自命题考试,统考科目333教育综合优先考虑,且只接收初试统考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并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如条件相同且初试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中的专业课总分择优遴选。

    (4)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的考生,按照调剂程序进行。初试科目(代码、名称)与我校完全相同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或可提供定向就业合同者优先。

    (5)未尽事宜由初等教育学院学术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须知

    1.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接受报考及复试资格审查。

    2.请考生认真阅读《海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考生须知》,准备各项审核材料。

四、复试方式及环节

    复试包括考生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和思想品德考核几个环节。

    (一)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负责。所有参与我院复试的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并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具体材料需求详见附件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并按材料清单顺序清晰扫描成PDF文件后,按照“报考专业(研究方向)+考生姓名+材料名称或清单序号”命名,在2024年3月31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1225794705@qq.com邮箱。

    (二)笔试

    专业课考试(考试科目参看招生简章),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进行量化评分,满分共100分。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考核内容如下:

    (1)综合素质考查,成绩占80%,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实际工作表现与事业心、责任感、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及创新精神等情况。具体分为以下内容:

    a.自我介绍(中文)。学生对自己专业背景、学习能力、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介绍,但不能透露姓名、院校等具体的个人信息。主要考核考生的自我认知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

    b.专业能力考察。考生以现场抽取题目并进行回答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与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c.教师提问。包括考生的考研动机、对人生态度、基本的学生状况等,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时,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

    (2)外语能力测试。成绩占20%,考生以现场抽取题目并进行回答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听力能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

    (四)思想品德考核

    通过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函审、有针对性的面谈等方式方法,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学术道德及诚信状况,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学校认为需要进一步考查时,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含笔试)。

五、复试成绩的合成

    (一)复试总成绩

    1.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部分按比例合成。

    2.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00)×60%+面试成绩(总分100)×40%

    3.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相加得出。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六、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拟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小学教育专业拟招生计划人数为:

    ①小学教育(全日制):36人

    ②小学教育(非全日制):6人

    (具体的招收计划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二)不予录取情况

    以下情形的考生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经提醒后仍未确认的;

    4.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

    5.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6.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三)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拟录取为单位定向的硕士生须与用人单位和签订有《定向培养协议书》(复试前提交)。

    2.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招生工作纪律

    (一)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二)各学院教职工中,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和报备制度,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文件的补充说明》(海师研函〔2023〕108号)文件要求,须自觉上报并回避报考学院的复试工作,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

    咨询及申诉渠道电话:0898-65818104

    通讯地址:海南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 571158

九、其他

    其他事项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以及《海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初等教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1. 海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2.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附件1 海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https://f.hainnu.edu.cn/2024/0329/20240329043855582.docx

附件2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https://f.hainnu.edu.cn/2024/0329/2024032904392584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