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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3年下半年普通话培训与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9-06 来源:本站

 

各单位:

经海南省主管部门同意,我校2013年下半年度普通话培训与水平测试工作定于2013年10-11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本着自愿报名的原则):

(一)需要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尚未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

书的在职教师(中文专业需达到二级甲等,其他专业需达到二级乙等);

(二)尚未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的2014届毕业班学生,其中表演专业毕业生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师范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师范类其他专业,以及旅游等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三)需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其他各年级在校学生;

(四)其他人员。

二、报名时间:2013年9月14日(星期六,逾期不受理)

(南校区)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桂林洋校区)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6:30

三、报名地点:(南校区):第一办公楼(501)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桂林洋校区):信息学院中楼三楼实验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5886185

四、报名办法:(只受理以班为单位集中报名,不受理个人报名)。

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报名手续时,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申请表(报名时提供纸质版,表格可复印使用,报名人员每人填写一份)

2、3张一寸照片,分别贴在报名表中的贴照片处。

3、测试培训资料费50元/人(含测试费和培训资料费)。

4、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信息一览表(请使用U盘提交Excel电子表格)。

申请表和信息一览表可登录以下邮箱下载:hspthcs@126.com 密码:hspthcs123

五、培训测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背面)。

六、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1128-29日(以班为单位到南校区第一办公楼501室集中领取)。

七、凡属于大学就读期间获得的达到规定等级的普通话水平证书,在毕业时均在有效期内。尚未获得所在专业应达到的普通话水平相应等级证书的各年级学生,应自行做好提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计划安排,以便留有测试不达标时的补测机会,避免出现因测试不达标影响按期申请教师资格或其他执业资格的情况。

八、请通知到每位在校学生,特别是2014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班学生。

 

附件1:海南省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申请表

附件2: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信息一览表

   

 海南师范大学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海南师范大学普通话测试工作站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