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初等教育学院成人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使成人教育工作得到可持续发展,经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我院成人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教学管理
1、成教秘书将教学执行计划表、学期任课教师情况表、面授课程安排表、使用教材登记表报学院
领导审核,在开课前送交到继续教育学院。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必须遵循函授教学的基本规律,按照课堂授课—自学—作业—辅导—考试
的顺序组织教学,积极配合成教教学工作。
3、加强教材使用的管理,严格杜绝学生上课无教材情况出现,所有校外教学点使用教材,全部由
继续教育学院订购,教材使用版本由学院确定。
4、授课教师应热爱成人教育工作,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功底扎实,经验丰富,具备中级或以上职
称的教师。
5、认真完成教学任务规定的课时,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6、做好学生的考勤记录工作。
7、两周内完成试卷的批改和成绩登录工作。
二、考试安排
1、考试不占用上课时间,由成教办另行安排。
2、考试前,授课教师将试卷电子版提前交给成教办打印,由成教办安排组织考试。
3、凡因违反成人教育教学管理规定不能参加考试者,由成教办和办学点安排补考或重修,情况严
重者推迟毕业时间直至取消学籍。
海南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
2011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