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初等教育学院成人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使成人教育工作得到可持续发展,经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我院成人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教学管理 1、成教秘书将教学执行计划表、学期任课教师情况表、面授课程安排表、使用教材登记表报学院 领导审核,在开课前送交到继续教育学院。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必须遵循函授教学的基本规律,按照课堂授课—自学—作业—辅导—考试 的顺序组织教学,积极配合成教教学工作。 3、加强教材使用的管理,严格杜绝学生上课无教材情况出现,所有校外教学点使用教材,全部由 继续教育学院订购,教材使用版本由学院确定。 4、授课教师应热爱成人教育工作,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功底扎实,经验丰富,具备中级或以上职 称的教师。 5、认真完成教学任务规定的课时,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6、做好学生的考勤记录工作。 7、两周内完成试卷的批改和成绩登录工作。 二、考试安排 1、考试不占用上课时间,由成教办另行安排。 2、考试前,授课教师将试卷电子版提前交给成教办打印,由成教办安排组织考试。 3、凡因违反成人教育教学管理规定不能参加考试者,由成教办和办学点安排补考或重修,情况严 重者推迟毕业时间直至取消学籍。 海南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 2011年6月6日 |